我院定于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对未缴纳2020—2021学年学费、住宿费(含往年欠费)的同学进行收费。依据学院新修订收费管理制度,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学生,将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毕业前仍未交清学杂费的学生,相关部门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请各系务必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应缴费用。
1.受疫情影响, 2019-2020学年下学期我院学生未返校住宿,按照有关规定,该期间在校生减免五个月住宿费(高职减免250元,中职减免175元),减免金额已于2020—2021年度学宿费应缴金额中进行冲抵。(2020级新生不涉及减免住宿费)
2.2020年度河北省建档立卡生、2020年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参加本次缴费!
3.缴费时间为10月24日—30日的1:00--19:30
4.缴费后需要纸质收据的,以班为单位给统一报收费科,收费科统一打印。
1.在附件公布的名单中找到本人的缴款识别码。(注意:仔细核对班级、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
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见下图),进入微信生活缴费,缴费单位为“河北省非税电子化收缴”。
4.仔细核对无误后,阅读并勾选上“我已阅读并同意《微信支付生活缴费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
5.核对缴费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及金额,无误后缴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