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初步定于2020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收取2020—2021学年在校生学费、住宿费及往年欠费。依据学院新修订收费管理制度,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学生,职能部门将不予注册学籍;欠费超过一学期的学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毕业前仍未交清学杂费的学生,相关部门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请各系务必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应缴费用。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2020年9月起取消纸质票据,全部采用电子票据,所有缴费需在河北省财政一体化平台统一收缴。
学生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见下图)——进入微信生活缴费,缴费单位为“河北省非税电子化收缴”——在“编号”处输入本人的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于2020年9月14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告栏”www.lfwx.net公布)——仔细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进行缴费。
1.受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下学期我院学生未返校住宿,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五个月住宿费(高职减免250元,中职减免175元),减免金额已于2020—2021年度学宿费应缴金额中进行冲抵。
2.2020年度河北省建档立卡生以及2020年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在缴费平台缴费。
3.缴费后需要纸质收据的,以班为单位给统一报收费科,收费科统一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