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防控措施不松动,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学校针对实习生在疫情期间的管理规定的原则下,为了保证每一名实习生人身安全的同时,确保疫情期间实习要求不降低,做到实习质量有保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针对2019届全体实习生疫情期间实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针对2017级高职护理及中专护理全体专业实习生,截止到2020年3月,已完成国家教育部及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护理专业临床实习的相关要求,并已通过实习基地的各项考核,可以结束临床实习。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针对2017级医学技术各专业全体实习生,截止到2020年3月,已完成国家教育部及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针对医学技术各专业临床实习的相关要求,等待与实习基地沟通,在通过实习基地考核后,可以结束实习。
三、针对2015级五年护理专业全体实习生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继续开展临床实习,为了完成国家教育部及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针对护理专业临床实习的各项要求,按照“停课不停学”,实习要求不降低,实习质量有保证的指导原则,本专业实习生需要参加由学院与实习基地共同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线上实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可以结束实习。具体线上实习内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针对2017级口腔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全体实习生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参与临床实习,为了完成国家教育部及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临床实习的各项要求,按照“停课不停学”,实习要求不降低,实习质量有保证的指导原则,两个专业的全体实习生需要参加由学院与实习基地共同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线上实习,并通过考核后,可以结束实习。具体线上实习内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教学基地临床实习结束后,后续手续由学院教务处实习科与各实习基地协商后协助办理。
请全体实习生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毕业前的实习安排;未经学校允许,在没有接到学校下发的“返校、复学、复课”等相关通知的前提下,严禁“返校返廊”,有任何问题请务必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咨询;严格执行体温监测上报要求,坚决执行居家自行隔离,减少外出,严禁聚会聚餐。
特别提示:建议广大实习生,自实习结束之日起,所有与实习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有就业意向的同学,确实需要即刻到岗,请务必首先联系学院就业部门咨询办理流程及办理手续;严格按照《劳动法》及《合同法》有关要求,明确岗位安全责任,签署相关的劳动协议或就业意向书,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做好自身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