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卫生职业学院院区环评验收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131号怀特文化大厦6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同领 13833670008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开始进行,经专家评审后,在15天内完成报告修改并于环保局备案。总体时间控制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全部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具有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具有近1年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3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办事处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9:30
磋商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办事处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