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校历,现将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周六)上班,学生上4月3日(周一)的课,班车照发;4月5日(周三)正常上班,班车照发。
二、各部门要做好放假前及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防暴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各部门放假前做好卫生打扫、关好门窗水电等工作,要保证办公室、教室、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
四、加强值班工作。各部门假日值班表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办公室邓光辉处。节日期间值班继续执行行政值班表,值班室电话:6026616。
特此通知。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