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节假日时间安排的通知》精神,按照学院校历和总体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中秋节、“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正式放假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10月8日,9月29日下午下班、下课后,师生即可离校,10月9日全体师生正式上班、上课。
2.各处室要做好放假前及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假期住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保卫部门要加强门禁和交通管理,加强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3.各部门放假前要做好卫生清洁、关闭门窗水电等工作,要保证校舍整洁卫生,防止浪费水电。
4.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时逢十九大召开和“两节”,全体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工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上报工作。
5.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坚持24小时通讯畅通,离开廊坊要向主管领导请假。
各部门假日值班表务必于2017年9月28日前报办公室邓光辉处。节日期间值班继续执行行政值班表,值班室电话:6026616。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