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学院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4号)文件通知要求,加强和改进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特制定本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部门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相关管理,严防、杜绝各级各类安全事故,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教学氛围。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全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郝锁来 刘更新
副组长:王立志 彭丽红 孙爱国 仝玲
成 员:朱文会、段广和、梁刚、蔡庆波、张少云、程继勇、蔡连富、贾秀艳、李玉明、胡继兰、郭桂平、樊玉胜、李燕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心实验室。
主任:彭丽红
副主任:朱文会 张少云 程继勇 蔡连富 贾秀艳 李玉明 胡继兰 郭桂平 樊玉胜 朱晓梅
成员:陈亚青 马改霞 张震 李二来 满帅 岳森 张淑红
主要职责:负责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沟通及协调解决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撰写自查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厅。
(三)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副组长为中心、系部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
1、中心实验室工作组
组长:樊玉胜
副组长:朱晓梅
组员:杨建华 张晓慧 刘砚丽
主要职责:负责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附件)中1.1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1.3经费保障、2.1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4宣传、4.1、场所、4.3学校相关场所、5.1、应急设施、7.1化学试剂存放、7.2剧毒品管、7.3易制毒品等特殊药品管理、7.5化学废弃物处置、8.1实验室与人员资质等中条目的检查和资料准备工作,根据系部要求制作各种各类标牌。
2、护理系工作组
组长:张少云
副组长:陈亚青
组员:李占义 李玖岭 高金玲 安伟 赵冬梅
3、康复治疗技术系工作组
组长:程继勇
副组长:张震
组员:赵熙研
4、药学系工作组
组长:蔡连富
副组长:马改霞
组员:李海华 刘丽瑛
5、医学技术系工作组
组长:贾秀艳
副组长:李二来
组员:张兴 苏嵬 王艳侠 李晓静 杨晴
6、临床与预防医学系
组长:李玉明
副组长:张淑红
组员:杨萍 狄海燕
7、公共基础部
组长:胡继兰
副组长:满帅
组员:郭晓华 马伟民
8、医学基础部
组长:郭桂平
副组长:岳森
组员:程红 董欣玲 郭俊艳 刘健 马延磊
系部主要职责:负责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附件)中1.1、2.2系部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3、4、5、6、7、8、9、10、11条中与本系部实验室有关条目的检查和资料准备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三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并真正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明确并能履行职责,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等。
安全普及教育开展情况
(二)实验室公共安全工作
1.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有效。
2.实验室疏散通道是否被堵、占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防盗措施是否完备,是否充分利用现代化条件及手段。
4.实验室“三废”管理与处理是否安全规范。
5.实验室安全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上墙。
6.实验室物品摆放、使用是否合理规范,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7.实验室台账是否完备,记录是否规范详尽。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类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实验室内是否具有控制明火和表面高温的措施和能力,是否对实验电气设备进行了防爆、避免电气火花等必要措施。
(3)危险化学品是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是否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化学试剂是否按照要求隔离、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是否具有通风设施,卫生是否达标。
(4)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是否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6)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是否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7)是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2.动物、微生物类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动物、微生物保藏和使用是否严格执行标准,领取审批及使用登记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坚持定期滚动检查。
(2)动物、微生物类实验室发生盗、抢、丢失和泄露时,是否具有完备的应急预案和上报制度。
(3)实验动物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489—2004)等相关文件要求。
3.机械类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是否通过消除产生危险的原因、提供防护装置或者个人防护装备等实现机械设备的本质安全。
(2)是否通过张贴醒目警示标识及安全知识培训等措施保护操作者和有关人员的安全。
4.电气类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实验室内电源、电线布局是否合理,防止异常带电措施是否得当。
(2)实验室内是否采取抑制、泄漏综合措施(接地、增湿、采用导静电地面、导静电鞋等)消除静电危害。
5.压力容器类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是否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维护保养等相关操作的特种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是否定期进行检测,建立完备的技术档案资料。
(四)系(部)是否每年定期面向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安全及自我防护教育;相关人员是否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6年3月上旬)
我校已经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内容、方式和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自查阶段(2016年3月16日——25日)
各系部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及方式可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见附件 )进行。各系部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后,编写自查报告,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将对照各单位的自查情况逐条验收。
(三)抽查阶段(2016年4-5月份)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实验室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份)
省教育厅对各校自查及抽查的情况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形成严密的三级责任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效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管理规范,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病原微生物及原体、放射性、腐蚀性等重点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通过隐患排查梳理、整改落实、总结经验等过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安全教育工作体系,通过各种手段、途径,有针对性、专业性、经常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