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中层处级单位: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在学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
一、成员组成
主任:彭丽红
副主任:段广河 贾秀艳
成员:李玉明 张少云 陈 峰 庞建仓 胡继兰
郭桂平 程继勇 蔡庆波 蔡连富 樊玉胜
(姓氏笔画排序)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教务科。办公室主任柴润国,成员:王艳、宋华松、温俊义。
二、工作职责
根据《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15日
网站备案:冀ICP备13010694号 版权所有: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财务处 冀公网安备 13109902000013号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四光路南 招生电话:0316-6026636 0316-6021111 院办电话:0316-6026616 邮政编码:06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