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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关于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2    作者:     来源: 公共基础部    点击: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中层处级单位: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在学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

一、成员组成

主任:彭丽红

副主任:段广河 贾秀艳

成员:李玉明 张少云 陈 峰 庞建仓 胡继兰

郭桂平 程继勇 蔡庆波 蔡连富 樊玉胜

(姓氏笔画排序)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教务科。办公室主任柴润国,成员:王艳、宋华松、温俊义。

二、工作职责

根据《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