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时间定于11月13日(周四)下午,具体补考时间、科目、地点见补考安排。
二、凡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一律取消补考资格。
三、凡有本班同学参加补考,请班主任到考场核对本班人员。
四、相关学科补考时请各教研室派一名任课教师届时答疑试卷。
六、考查课不及格的同学请各教研室的教师在11月20日前补考完毕,将分数和补考试卷报教务处许老师。
七、期末考试中作弊同学不准参加补考。旷考同学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如补考需本人提出特别书面申请,说明旷考原因,经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审核批准才能参加补考,
九、上学期机考科目(计算机、病理、基护)补考仍采用机考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各班学生11月12日下午4点前到教务处领取机考补考准考证。
13-14学年度第二学期补考安排及监考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