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廊坊卫生职业学院专业课程试题库建设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为单一来源采购,由我院自行组织招标采购,采购单位:河北省秦皇岛九方经贸有限公司,现将招标情况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廊坊卫生职业学院专业课程试题库建设
4.1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3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投标单位应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记录,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
4.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交货地点: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务科(行政楼220室)。
6、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与采购方协商完成交货、实施和验收。
7、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09:30。
9、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务科(行政楼220室)。
2、招标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四光路廊坊卫生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314室。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能为废标。
2、在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外,需要补充说明或有其它材料者,在所有正式被要求文本之后,以附件的形式补充,但必须规范、有序。
3、投标书应含所有文本的电子文档,在开标之后定标以前均请拷贝给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以A4纸规格准备一式十一份投标书。十一份投标书含:①一份正本;②十份副本,每份副本包括除“投标人及其全权代表的资质及要求”以外的全部内容。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全权代表签字。投标书的每页页眉格式为“XX投标人关于廊坊卫生职业学院专业课程试题库建设的投标书(正本或副本)”;每页页脚格式为“第XX页 共XX页”。
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加盖公章,避免在开标以前破损。
①按“廊坊卫生职业学院专业课程试题库建设招标公告”注明送交地址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务科;
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请勿于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3、密封层外层应写明投标人准确全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书由投标人或其全权代表亲自在2017年3月27日上午9:30前送至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教务科。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6、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七、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如有遗漏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联 系人:宋华松,联系电话:0316-6026695。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