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校本教材、校企合作教材开发管理办法
(试行)
廊卫职院教﹝2016﹞6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对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树立学院形象,扩大办学影响,提高办学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是学院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对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加深校企合作深度有很大意义,是完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建设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管理,负责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建设的研究、规划和指导,负责受理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立项申请、结项申请、印制、出版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教材编写基本原则
第四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建设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政策。
第五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建设必须以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编写优秀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供应优秀教材为重点,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六条 教材编写的重点要放在我院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尤其是师资力量强、教学和科研水平高的专业。注重体现教学改革的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 编写的新教材必须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必修课中尚无此种教材,更要考虑我校专业的特殊性和填补学科的空白。
第八条 教材编写要保证先进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要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特别要注意吸收和总结现代医疗卫生技术发展、现代化服务与管理理念及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要贴近医疗卫生一线生产实际。概念的说明、叙述、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例题的演算、数据和图表的引用等必须准确无误。名词和符号等要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和国际通用性,并注意全书统一。
第三章 教材编写的程序
第九条 教材编写的申请立项的范围与条件。申请立项的编写教材应是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所规定的科目。编写教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点学科具有学科代表方向的新课程,且目前无可适用的教材,新教材能适应学科发展的特殊要求,填补学科空白。
2、重点专业、骨干专业、特色专业的重点课程无适用的高质量教材,或目前教材明显滞后,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新教材有针对性,能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
3、目前使用的教材已明显落后,目前国内尚无统编出版或虽有统编出版但不适合我院使用的教材。新教材的编写已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改进。
4、专业发展中具有优势和特色课程的教材。
5、按照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的需要,研究确定符合改革要求的教材。
6、校企合作教材应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体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要求。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 根据教材编写人员的分工不同,申报参编人应具有以下资格:
1、主编:该门课程的专职(兼课)教师,必须担任本课程两轮以上主讲工作,副教授(高级讲师)以上职称,或任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有10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校企合作教材主编必须有企业实践经历。
2、副主编:该门课程的专职(兼课)教师,担任本课程一轮以上主讲工作,讲师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的教学经历。
3、参编:该门课程的专职(兼课)教师,有3年以上的教学经历。
4、编写教材可适当吸纳校外专业人士参加,但不得超过总编写人员的50%。
5、确有需要且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情况,需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人员的职责
1、主编、副主编、参编人员组成教材编写组;
2、实行主编负责制,副主编协助主编做好编写工作,主编可以指定一人作编务人员;
3、编写人员要按审定的教材编写提纲进行编写,必须保证教材质量;
4、在规定时间内将编及样书写稿送教务处,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使用。
第十二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编写应进行申报立项考核程序,考核不合格的不列入学院编写计划。
1、教材编写立项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2、编写教材须事先报各系(部)同意,经教务处审核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后,再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申请立项,并填写《教材编写申报表》。
3、立项答辩。主要编写人员就教材编写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主要内容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汇报提纲一般为20—40分钟),将会议记录填入《教材编写立项答辩会记录》。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就教材相关内容等进行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4、立项公示。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请者的资质、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体系结构及教材的使用范围等进行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者应在全院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 编写校本教材及校企合作教材需遵循一下编写要求:
1、着手编写教材时,须同时编写课程标准;有实验的课程,应同时编写实验指导。
2、主编负责召集参编人员,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教材编写提纲,确定教材的内容、章节、深度、广度、重点、难点、理论部分、实验部分、课外作业等。
3、所编教材篇幅不宜太长,字数一般控制在每学时2500-3500字左右。
4、教师在编著教材过程中,应注意职业道德,并具备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成果和著作权,凡发现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的行为,坚决按《著作权法》处理。
第四章 教材选用及版权
第十四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的审定
1、教材在规定时间完成编写后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教材的送审本应是全套教材,送审者在申请初审的同时应填写《教材审定使用表》,写明教材试用的方案和试用对象。
2、交教务处审定的教材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核准立项;
(2)教材为定型成品;
(3)申请报告和教材试用方案。
3、教材审定的原则是:
(1)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职业教育教学的要求;
(2)创新性原则;
(3)科学性原则;
(4)以学生为本原则。
4、教材审定后,教学工作委员会按如下规定做出结论:
(1)通过。教材基本达到审定标准,按审查意见修改并经批准后,可供学院选用;
(2)重新送审。教材尚未达到审定标准,但具备修改的基础和条件,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在下一年度重新送审;
(3)不予通过。教材问题严重,不具备修改基础和条件,不得再送审。
5、教务处负责对教材试验进行跟踪评价。
第十五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的选用:
1、学院不负责包销任何形式的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根据教学需要从严选用自编教材。选用此类教材需所在学院系部书面提出相关教材的情况说明及选用原因,将样书及出版合同(原件)提交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论证后方可选用。
2、未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规划立项的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一概不予选用。
3、为避免积压和浪费,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原则上每次印刷一届学生用量,以成本价向学生供应,不得对外出售。
第十六条 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版权问题
1、学院保护校本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编著者版权。凡剽窃、抄袭他人教材、讲义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2、编写的教材摘引出版教材内容超过1/10时,应先征得原编者同意。
3、编写的教材摘引出版教材内容超过1/4时,除应先征得原编者同意外,原编著者应视为编者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016年6月1日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校本(校企合作)教材编写申报表(一)
拟编写教辅教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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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申报
|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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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材适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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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为
| □学校一般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
□校级骨干专业 □教改试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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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形式
| □文字+电子 □文字□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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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对应课程为
| □国家级精品课□省市级精品课
□校级精品课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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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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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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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校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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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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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特色(包括编写内容创新点及实用性的具体表现、编写形式创新点,以及作者在本书所设计内容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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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大纲(详细到三级目录,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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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校本教材校本(校企合作)教材编写申报表(二)
主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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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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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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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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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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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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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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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讲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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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本课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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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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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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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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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经历
| 著作(文章)名称
| 出版社(物)名称
及出版时间
| 参加方式
(主编或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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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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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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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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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校本(校企合作)教材审定表
教材:
| 委员意见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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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架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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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目录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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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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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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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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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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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