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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8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科处(馆、中心、院、部)室:

根据冀教高函〔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研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和学生职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积极构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体的培养体系,紧紧抓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一批教学成果,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立项要求及范围

本次立项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三、立项和申报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每校限报9项,其他省属公办本科院校限报6项,市属、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及国家、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限报3项,其它高职高专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限报2项。为调动广大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性,省属本科院校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院校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于2015年1月29日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和《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见附件)报医学教育研究室。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至lfwxky@126.com。联系人:杨立彬,电话:6026622。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附件

医学教育研究室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