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5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2014年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第二批)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为廊坊市所属的或者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科研管理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和经济依托单位。
(二)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思路清晰、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三)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1、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自筹经费项目;
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目前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能作为前三名申报;
3、按照《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平台”(http://60.10.25.25:8080/lfkjjh/index/index!index.do)公告通知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介绍项目申报说明”进行填报。
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11月9日
报送地点:申报项目待学院审核后,将带水印申请书打印(3份)报送医学教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