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处(馆、中心、院、部)室∶
按照廊坊市委讲师团、廊坊市社科联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的要求,现将如何做好2013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申报者必须,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对所申报的课题要坚持科学性、指导性,课题论证要保持完整性、规范性,成果完成要保证时间性、严肃性。
2、课题申报者:已经被确定为院级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直接填写《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电子版一份,纸质四份,《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一份,纸质10份,《2013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按时间要求报医学教育研究室;新申报的课题,应尽早上交,由我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再通知打印,然后上报。
课题立项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3、申报者将电子版(如有修改需与纸质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发送至邮箱:lfwxky@126.com;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立彬,联系电话:6026622
4、具体要求
申报者条件:
(1)申报者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2)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3)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课题研究;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立项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5、注意事项
(1)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分为指令性课题和指导性课题。指令性课题待课题结项后,由廊坊市社科联拨专款给予奖励,指导性课题由课题组自筹经费。
(2)课题应在本年度内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须公开发表或被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如果立项课题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主研人员在下一年度不再批准承担研究课题。
附件:
1、《2013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指导思想及选题范围》
2、《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3、《2013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医学教育研究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