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处)室:
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限项要求
1、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最多同时承担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1项非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只能承担1项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3、拖期未验收项目组成员第一名不得参与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4、科普项目、工作推动类项目不列入项目组成员限项查重范围。
5、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网上申报登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建议使用IE8浏览器)。
1、用户注册
(1)项目申请人首先向王冬杰主任提出申请,然后由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填报时请准确选择“指南代码”,选择错误将无法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份数以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四、有关要求
1、准确把握相关管理办法和《指南》要求。《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简称《指南》),明确了申报2013年度科技项目的总体要求,公布了各类计划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请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指南》、《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经费管理规定和各专项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相关领域发展需求和比较优势,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认真执行限项申报和限额推荐制度。为强化各方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2013年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了申请人限项申报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制度(详见《指南》),请认真领会相关精神,避免形成无效申报材料,导致项目不被受理。
3、受理项目申报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25日。
4、联系人:杨立彬;联系电话:6026622
医学教育研究室
20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