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全体教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突出教育科学研究为宏观决策服务、为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功能,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要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一)所提示的方向和领域为基本依据,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课题。选题应着眼于教育科学发展前沿,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大胆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同时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报条件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1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3.课题申报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课题申报人必须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研究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5.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五”或“十一五”规划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类别设置
本年度课题规划的课题类别分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立项课题三种。其中重点课题分为资助经费重点课题和自筹经费重点课题两种;青年专项课题分为资助经费青年专项课题和自筹经费青年专项课题两种;立项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四、选题要求
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二)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申请书填写要求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评审书》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名,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评审时自筹经费课题与资助经费课题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申报自筹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经费保障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3、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
4、课题评审采用初评、复评制。初评采用隐名活页评审方式,论证活页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资料。否则将不予评审。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5、成果形式限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立项:最终成果为编著或一般性译作的;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以编写丛书为目的的。
6、为便于评审,每项申报课题须报送纸质《申请•评审书》3份(原件)和活页论证6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评审书》。
7、申报人须使用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样的规范的《申请•评审书》,不够时可加页。《申请•评审书》不得自行改制。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附件中下载。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七、申报起止日期
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0日止。课题负责人务必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连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医学教育研究室苗冠军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电子信箱:lfwxky@126.com
医学教育研究室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