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处(馆、中心、院、部)室∶
为进一步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廊坊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市科研型教师、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五年内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高等院校(市属)、中专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研究单位及上列单位的在职一线教师、教科研管理人员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见附表)
三、表彰
被评选为廊坊市科研型教师、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由市教育局进行表彰,颁发证书或奖牌。
四、有关要求
1.报送的材料包括:《廊坊市科研型教师评审书》、《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评审书》、《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审书》一式4份,《基本情况摘录表》一式4份,《推荐对象一览表》1份及相关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材料组档后务必于2013年1月3日前报医学教育研究室。所有上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粘贴统一封面目录(《评审材料目录》)。
2.相关材料见附件,表格样式不得更改。电子版发送到lfwxky@126.com。
联系人:杨立彬
联系电话:6026622
附件:
1.1《廊坊市科研型教师评选条件》
1.2《廊坊市科研型教师评审书》
1.3《廊坊市科研型教师基本情况摘录表》
1.4《廊坊市科研型教师推荐人员一览表》
1.5《廊坊市科研型教师评审材料目录》
2.1《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2.2《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评审书》
2.3《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摘录表》
2.4《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推荐人员一览表》
2.5《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评审材料目录》
3.1《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3.2《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审书》
3.3《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基本情况摘录表》
3.4《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推荐单位一览表》
3.5《廊坊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审材料目录》
4.《各项评选推荐指标分配表》
医学教育研究室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