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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中层处级单位:

根据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通知精神,将2017-2018年度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是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国家、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国家、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省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严格执行国家、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要求,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连续三年以上超额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先评优、职务聘任等方面给予优先。

3、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在继续教育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要进行表彰和激励。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处罚。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总结讲评,2018年底进行表彰奖励。

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它要求

1、2017-2018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每年30学时,共60学时,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20学时/每年,选修课10学时/每年,由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提供。必修课内容学完后要参加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合格证书记入继续教育证书。选修课内容学完后不考试,有管理人员直接计入继续教育证书。

2、2017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安排: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安排: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对2016年度没有完成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2016年度通知要求组织补学。时间安排: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补学考试合格自行打印合格证书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专技天下网;网址:www.zgzjzj.com;服务热线:4008-434-678

网络教育服务平台提供的必修课为2017-2018两个年度学习内容:

2017年学习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生态;标准化的理论、方法与实践;专业技术人员保密教育。

2018年学习课程: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专业技术人员生态体验式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人员内生动力与职业水平。

4、2018年在进行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时,要将2016、2017、2018三个年度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情况一并审验。

科研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