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河北省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冀卫[2013]2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电子登记和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与廊坊卫生局下发廊卫办科教〔2013〕9号《关于开展全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两文件要求,从2013年度起审验学分工作将通过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实施电子学分登记和审验。现通知各教师将201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导入到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便顺利开展201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现将学分导入流程、注意事项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导入
导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2-模版填写说明”,然后打开“附件1-模板”表格,将表格中所列项目填写完整标红项为必填项,一定填写准确。
二、注意事项
“附件1-模板”填写完成后,文件名保存为自己的名字。并于6月10日前将文件通过用友发送给杨立彬。
附件3为系统内已完成注册人员,内有“人员编号”。
医学教育研究室
201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