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校历,现将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放假3天。4月8日(周日)上班,学生补4月6日(周五)的课,班车照发。
二、各部门要做好放假前及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防暴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各部门放假前做好卫生打扫、关好门窗水电等工作,要保证办公室、教室、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
四、加强值班工作。各部门假日值班表务必于2017年4月4日前报办公室邓光辉处。节日期间值班继续执行行政值班表,值班室电话:602661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