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借阅证。借阅证在学生毕业前还清所借图书后有图书馆收回,注销。
读者凭借阅证在流通部借还图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的,一经发现将扣证并予以严罚;请妥善保管借阅证,如遇借阅证遗失情况,必须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并补办。
学生读者:借3册,借阅期限为30天,另可一次性续借30天。
续借:需带所要续借的图书在出纳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在网上续借。
读者凭借阅证入馆,到一楼和三楼书库查阅图书、咨询和相关事宜,借还书手续凭借阅证分别在一楼和三楼办理。馆藏书刊均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二楼期刊阅览室、报纸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请在相关阅览室内阅读,概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