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举办大赛,激发青年人才创业热情,展现青年人才的创业风采,支持创业实践,建立服务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的有效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主办单位。本次市级初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联合主办。
(二)工作组委会。设立组委会,负责初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各项赛事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
廊坊市教育局负责驻廊高校、廊坊市属院校的联系组织报名工作。廊坊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大赛经费保障。共青团市委负责推荐青年创业典型。
各县(市、区)设立初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本赛区宣传发动、组织报名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组委会秘书处。
(三)评审委员会。为确保初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初赛组委会将根据省级组委会的要求,特邀市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初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其中初赛由我市初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复赛、决赛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初赛采取路演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评审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了便于统计分析,初赛报名时需区分行业类别和团队性质。
行业类别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综合类”,及针对农民工开展的农民工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性质按团队规模分为团队组和企业组。
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省内高校青年学生、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1.截至2016年1月15日,报名时尚未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农民工创业创新项目”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1年以上(含1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6.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1.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有较高成长潜力;
4.“农民工创业创新项目”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1年以上(含1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报名与审核确认。报名征集以社会自主报名、高校统一报名等方式开展。其中,三河市、香河县、廊坊开发区、广阳区、安次区、霸州市、固安县发动的报名项目不少于15个,大厂县、永清县、文安县、大城县发动的报名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农民工专项项目报名不少于2个)。廊坊市教育局发动的报名项目不少于40个。各县(市、区)组委会、廊坊市教育局4月30日前需对其发动的报名项目的团队、企业资格进行审核,报市组委会初审合格后由参赛者于5月15日前登录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推荐机构必须注明“廊坊市推荐”方能参加初赛。
比赛形式主要为现场答辩形式。大赛组委会制定大赛的标准竞赛环节。
1.大赛组委会邀请专业培训机构对参加比赛的团队、企业进行为期半天(一天)的创业指导及路演培训;
2.培训内容包含:创业理论培训,路演实战培训。组委会对培训过程全程高清录像。
1.比赛为现场答辩形式,采用8+7模式:参赛选手自我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7分钟;
3.3名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主持人将现场公布参赛团队、企业的最终得分;
4.组委会根据实际参赛项目数量筛选出进入省级比赛的数量;
5.比赛最终评选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6.比赛结果产生后当天,大赛组委会举办河北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廊坊市初赛颁奖典礼。邀请主办单位领导、参赛选手代表、评委代表、主流媒体等参加颁奖仪式。
(一)对晋级省总决赛的项目:大赛组委会将这些项目纳入青年创业创新项目库,向大赛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选推荐,并将长期跟踪,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持和服务。人社部门在参赛团队、企业入住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优秀组织奖:对活动期间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参加大赛的县(市、区)、高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荣誉单位(个人)奖:对给予大赛特别支持的合作机构、赞助企业或个人授予荣誉单位(个人)奖。
参加初赛的团队、企业如对比赛结果持有异议,可向初赛组委会提出申诉,经初赛组委会上报大赛组委会,实行逐级上报程序,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大赛申诉申请表见附件)。
廊坊市初赛优胜者参加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的复赛和决赛,省大赛组委会将在复赛前发布创业项目名单,并引入风投机构进行全场观摩并适时进行对接洽谈。复赛共筛选出80个项目进入决赛环节,对入围决赛的所有团队、企业,分别给与5000元创业基金。
对晋级全省总决赛的项目,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行业赛和农民工专项赛全国半决赛、决赛。
王东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服务局局长
一、参加初赛的团队、企业接到大赛组委会的晋级通知后,请主动与所在赛区组委会确认是否参赛,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团队、企业确认参加初赛后,须将项目路演PPT文件(或WORD版商业计划书)上传赛区组委会指定邮箱。(为保证大赛项目顺利进行,要求PPT文件不超过30页,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三、团队、企业参赛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企业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赛人员身份证/护照;团队组--参赛人员身份证/护照。
四、参加初赛答辩环节的团队、企业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
五、参赛团队、企业成员请保持联系方式处于正常状态。
六、参赛团队、企业在接到通知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请提前5天与赛区组委会联系,若比赛时没有到达比赛现场且未提前告知所在赛区组委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