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及放假前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资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18 15:21:29   点击数量:

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及放假前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层处级单位:

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对我院2016年寒假放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正式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至2016年2月27日,2月28日学生返校,职工上班,班车照发,2月29日正式上班、上课。

2、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18日—1月20日,考试期间班车照发。学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方可离校,任课教师阅卷结束后可离校,行政部门1月18日—1月22日正常上班,1月22日下班后可离校,21、22日中午班车取消,早晚照发,23日班车停发。

3、放假期间,科级以上干部要保持通讯通畅,离开廊坊要履行请假手续,领导班子成员要向书记、院长请假,处室负责人要向主管院领导请假,科级干部要向处室负责人请假。

4、各部门放假前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搞好卫生,关好门窗水电,贴好封条,要保证办公室、教室、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

5、行政值班表自1月23日起执行,请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值班表值班。有值班任务的部门务必于1月20日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邓光辉处。

6、开学后,为规范学院的管理制度,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启用校园智能门禁管理,我院于3月1日起,在食堂充饭卡处办理本院教职工、学生的校园手机初始化或出入卡手续。

最后预祝全院教职员工春节快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