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实习生上交实习作业的通知

资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29 11:14:11   点击数量:

关于2015年实习生上交实习作业的通知

2015年全体实习生: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实习科将对2015年全体实习生收取实习作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时 间:2016年 3月1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20—4:20)

地 点:高职护理(三年制)各班交至学院行政办公楼221室。

其他专业(中专各专业、高职除护理以外各专业、五年护理专业)

各班交至学院门口玻璃房一楼。

要 求:1、医学毕业论文一篇,包括所有实习生。

2、护理专业实习生(含高职护理、五年护理、中专护理)除论文外,

还需提交交班报告、重症护理记录单、一般护理记录单三项中的两项(自选)。

3、检验专业实习生还需另交一份质量控制报告。

4、口腔专业实习生分两种情况另交一份作业:(1)在医院实习需要交

住院大病历一份;(2)在义齿加工企业实习需自己制作义齿模型。

5、影像专业实习生需要另交CT、X光片、B超诊断报告一份。

6、药学及药剂专业实习生需要另交药品购销合同一份。

咨询电话:03166026618(办公室)、18031680097(何老师)、

18031680098(徐老师)、18031680367(耿老师)

注意事项:1、交作业前先拨打办公电话确认。

2、交作业时请勿在楼道内拥挤、喧哗。

3、由其他人员代交作业的如发生作业丢失、损毁等情况,责任自负,

实习科概不负责。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实习科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