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环境,保证实验人员实验期间和实验室财物的安全,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学校各实验室特点,特制订电气设备、危险化学品、爆炸物质、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实验室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用电管理制度。使用动力电时,应先检查电源开关、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各部份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先排除后,方可接通电源。
2.实验室不准擅自改动、安装仪器设备和电器设施,不准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接临时电线必须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待批准后由电工按规范安装。
3.电器设备工作结束、实验人员较长时间离开实验室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4.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熔断时,应先查明熔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大保险丝型号或用其他金属线丝代用。
5.实验室使用强电设备必须做好接地接零工作,所有开关、电器均要符合绝缘规范。实验室增加高容量用电设备时,要通知后勤管理处,经允许才能使用。
6.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7.实验室应按消防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易取之处,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各种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防止发生连锁触电事故。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建立健全发放、领取、使用、登记等项规章制度。
2.实验中尽量采用低毒或无毒化学试剂。若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在场,称量、配制溶液,并及时将包装品和容器处理干净。
3.实验室应安装通风设施,使用易挥发物、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4.在实验室无通风设施或通风不良的条件下,实验过程又有大量有害物质溢出时,实验人员应按规定分类使用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不得掉以轻心。
5.在不能保证无毒的环境下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等;实验完毕及时洗手。
6.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理,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并详细列出待报废危险化学品清单,各系(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中心实验室按有关规定报批。
7.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遵守个人防护规程,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将餐具带进实验室。
实验室爆炸性物质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应加强对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带有爆炸性物质的管理,进行高压、真空、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严格操作规程,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2.实验室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最低数量,要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和强烈震动。
3.放置时必须固定稳妥,在搬动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4.高压气瓶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5.实验前应掌握各种实验物质、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及混合物的成份、纯度等条件,实验中若使用爆炸性物质,要远离发热体、明火及火花等。
6.在有爆炸性物质的实验中,不要用带磨口塞的仪器;干燥爆炸性物质时,绝对禁止关闭烘箱门,有条件时,最好在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或用真空干燥、干燥剂干燥;加热干燥时应特别注意加热的均匀性和消除局部自然的可能性。
7.严格分类保管好爆炸性物质,实验剩余的残渣余物要及时妥善销毁。
8.做好实验登记和用量消耗登记,做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
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实验室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2.各类实验室应按消防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实验室如遇火险,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易燃气体阀门,快速进行起火原因分析,并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然后按具体情况进行抢救和灭火。
4.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干粉ABC型灭火器灭熄,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5.易燃液体着火,切勿用水浇,防止燃烧面积扩大,应立即用沙土、湿布或灭火器扑灭。
6.汽油、乙醚等液体着火,切勿用水浇,可用沙土、棉布或灭火器扑灭。
7.酒精或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用水或灭火器扑灭。
8.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9.实验人员衣服着火,应立即用水浇或用湿布、石棉布覆盖紧裹,切记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动,再使火焰增大。
实验室防盗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教师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有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2.实验室钥匙有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3.未经实验教师许可,实验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更不能携出室外。
4.仪器室、重点要害部位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和危险品的场所要重点防护,安全措施到位,必要时设置安全监控预警系统。
5.下班前要检查实验室,切断电源、水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自行排除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节假日前,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门窗贴好封条,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