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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卫职院[2023]36号 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

 

 

 

 

廊卫职院〔202336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中层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经学院第8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名单及主要职责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

成员:中心实验室、相关系(部)、党政办公室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指导实验室安全工作。

2.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计划,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事件做出分析研判,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事件进行查处。

二、安全工作办公室组成名单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心实验室。

    主任:主管副院长

副主任:中心实验室主任

成员:党政办公室、相关系(部)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各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对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沟通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形成严密的三级责任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效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管理规范,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病原微生物、腐蚀性等重点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通过隐患排查梳理、整改落实、总结经验等过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3.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纳入部门常规安全教育工作体系,通过各种手段、途径,有针对性、专业性、经常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023523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523日印